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促进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力度,引导学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及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部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学部本科生培养水平和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部党政领导及下属各学院正院长等人组成,负责学部推免生工作。(名单附后)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从学部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推免条件以及苏大教〔2015〕179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要求。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动员和公告。在本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部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部推免名额以及工作实施办法。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部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学部初选。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以及由教授推荐的“学术特长生”进行资格初审,综合专业人数、GPA、学位平均绩点,社会服务以及“学术特长生”的综合培养潜质等因素进行排名,按不超过推免总名额的150% 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的初选名单,并张榜公布。
(五)综合考核。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推免生考核工作要求成立考核和综合评价小组(名单见后),对进入面试名单的申请者组织复试。按所有申请者(含“学术特长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GPA×100)+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满分为200分)进行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另确定3名左右候补推荐名单。综合面试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本科学习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学习的素养、潜能等综合能力;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特长生,其成果及科研能力等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内。
(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以会议形式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和拟候补名单,上报学校教务部,并同时在学部内公示10天。
五、有关管理事项
1.原则上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不符合推免生资格的其他情形;
2.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苏州大学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免工作考核和综合评价小组再次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3.本办法由博彩平台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姚建林,李翔
组员:王美珠,姚英明,吴铎,吴涛,顾嫒娟,朱健,陈晓东
推免工作考核和综合评价小组:
组长:姚建林
组员:姚英明,王美珠,朱健 ,吴铎,,陈红,吴涛,严锋、顾嫒娟,戴礼兴,周竹发,杨永刚,钟志远,刘德启,陈晓东
秘书:郭文娟
推免工作的时间节点:
9月6日-9月11日 宣传,动员阶段
9月12日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逾期不再接受
9月15日 公布面试名单
9月16日 综合面试
9月18日 公布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