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员守则
培训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教员是承担和落实培训教学任务的一线工作者。为保证党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党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
二、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探索、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问题的能力。
三、认真备课,认真讲课,认真辅导,讲求教学实效。参加教研活动,倾听学员意见,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四、带头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五、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和执行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