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初级职务聘任,其他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认定对象
1.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的,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可申请初级职务聘任,其他系列人员可申请初级资格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三年的教育管理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可申请中级资格认定。
二、材料要求
1.初级:
(1)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填写《苏州大学初级职务聘任表》(附件1),其他系列人员填写《苏州大学(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中级:
(1)思政、管理系列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
(2)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报思政系列职务人员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7)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
(8)任现职以来论文查证目录。
注:
1.复印件及论文查询目录均需申请人所在单位专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2.个人须在期刊目录中标注出自己所发表的论文。
三、转岗认定
教师、实验技术、教育管理、思政外其他系列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现从事岗位不符的人员,须进行同级转评认定工作,有关材料同初级认定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5室,电话:67503048)。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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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