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请假申请表
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第十六、七条规定,研究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活动、科研任务、导师课题研究任务和各类学术活动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导师及管理人员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苏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纪律处分。
研究生因私请假应当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请假单》,经批准方生效。请假一周以内(含一周)须经导师同意,报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周以上,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基层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
研究生因公需要外出做课题或访学、交流、参会,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需经导师同意后,报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研究生出差或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要延期返校,可以用传真,电子邮件或书信等方式向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回校后应当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
苏州大学研究生请假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