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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36号)和《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2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外籍专家、人事代理制人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科研助理。
  (二)考核时限:2012年1月2012年12月。
  (三)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仍采用年度考核与岗位聘任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考核等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六)具体安排
  1、2013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完成考核工作,并将2012年苏州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年度考核表(点击下载)及考核汇总表报送学部组织人事秘书;考核的组织、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按照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执行。
  2、人事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
  3、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事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