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36号)和《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2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外籍专家、人事代理制人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科研助理。
(二)考核时限:2012年1月—2012年12月。
(三)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仍采用年度考核与岗位聘任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考核等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六)具体安排
2、人事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
3、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事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